一、依財政部115年3月27日台財稅字第11404667891號令「114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之適用費用率辦理。
二、財政部賦稅署製作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系統填報說明予基層院所,請配合健保署提供之「分列項目表」辦理申報,如有申報疑義,請逕洽醫療機構所在地國稅局諮詢。
三、健保署已修正更新「分列項目表」,各分區業務組上傳至VPN網站提供基層醫療院所下載;若有需要紙本者,可向高屏業務組「綜合行政科」申請索取。
四、為協助醫療院所進行報稅事宜,全聯會製作【114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並提供相關函文供參:https://reurl.cc/A9bmM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