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醫師公會

衛生福利部公告「生育保健之遺傳相關檢驗補助精進方案」,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最後更新時間:115/07/07發佈時間:115/07/06

一、旨揭「生育保健之遺傳相關檢驗費用補助精進方案」相關內容,登載於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機關網站(首頁>健康主題>全人健康>孕產婦健康>生育健康與預防>遺傳疾病防治https://gov.tw/Dtz)供下載查詢。

二、請「遺傳性及罕見疾病指定檢驗機構」及新生兒篩檢採檢醫療院所主動於其網站公開產前遺傳診斷、血液細胞遺傳學或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等疾病篩檢(以下簡稱新生兒篩檢)之收費金額,如該金額另包含行政、採檢等其他費用,應明確列出其中「檢驗費」之金額,其中新生兒篩檢檢驗費為新臺幣750元。

三、上開三項檢驗,採檢醫療院所之行政、採檢等其他費用,請向民眾詳加解說同意後,由民眾自付;金額視各醫療院所收費額度而定,惟其自費收費標準,須依醫療法相關規定,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報備。

附件檔案:

  1. 衛福部函(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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