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醫師公會

中央健保署修訂「遠洋或國際航線船員及執行任務出海之軍人持處方箋每次調劑總用藥量大於90日作業須知」最後更新時間:115/10/28發佈時間:115/10/28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5年10月20日以健保醫字第1150664678A號修訂「遠洋或國際航線船員及執行任務出海之軍人持處方箋每次調劑總用藥量大於90日作業須知」(如附件)。

說明:

一、     依據國防部軍醫局115年6月1日國醫藥政字第1155310970號函辦理。

二、     因應軍人執行任務出海逾3個月之慢性病用藥需求,配合修訂旨揭作業須知。

三、     請會員於提供符合旨揭規定之軍人藥品時,確認軍人身分及出海時間等文件,請醫師依病情及臨床專業開立合適之藥品,請藥事人員給予海上作業環境之用藥指導及藥品儲存方式,以維護用藥安全及品質。

附件檔案:

  1. 附件1

  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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