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日前函文教育部,就醫學系招生名額提出相關建議如下:
一、肯定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於114年6月30日邀集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討論之結論:(一) 醫學系學生招生總名額維持1,300名之現況不變(含貴部及國防部權責核定的名額)。(二) 醫學系招生名額需經醫學教育會以及全國醫學院校院校長會議討論獲致共識。
二、依歷史資料,該名額計算基準,係含國防醫學院、中醫雙主修學生;另僑生、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外國學生、地方醫事人員養成計畫之總名額,則以各醫學系招生名額10%為限,不得任意更動。
三、依上開基準試算,以114學年度為例,醫學系學生招生名額已逾1300名,為免過度擴充導致資源分散,建議落實教育部96年5月9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第6屆第5會期專題報告內容,透過評鑑制度做為核定醫學生名額依據,以TMAC評鑑結果,作為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核定醫學校系存廢或學生名額調整之依據,透過定期檢討機制,發揮評鑑效能,提升醫學生培育品質。針對教學資源明顯不足者(例如無解剖教室、實習場域分散等),應檢討是否適宜繼續設系,以確保教育品質與民眾健康權益。
四、有關教育部114年6月6日臺教高(四)字第1142201542號函核配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學士後醫學系115學年度自費生招生名額乙案,依衛生福利部114年6月27日衛部醫字第1141664990號函說明,已造成外界誤解招生名額核配權限,其招生總量管制核算方式亦引發疑義,建請教育部儘速釐明,並循114年6月30日共識,依醫學教育會以及全國醫學院校院校長會議意見,於總量內廢除醫學系之設置或調整分配各校招生名額。本會深信,在卓榮泰院長智慧領導下,教育部定能體現政府行政一體的執政威信與合作效能。
五、醫學生員額問題已受社會高度矚目,本會作為醫療專業團體,負有積極監督與協助醫學教育政策發展之責任,爰建請教育部參酌相關部會與實務專業意見,儘速妥善處理,以免另生爭議、衍生誤解。未來凡涉及醫學系設置、招生規劃與人力政策之研議,建議應正式納入醫界、醫學教育團體及醫學生代表等實務第一線意見,透過專業合作,共同為醫學生打造值得信賴之教育體系,亦為全民守住安全且具品質之醫療環境。
該部函復略以:業於114年8月11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142202405號函回復三校關於所核定學士後醫學系115學年度招生名額事宜案,先行緩議。有關醫學系招生名額總量事宜,後續將依行政院於114年6月30日邀集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就醫學系招生名額總量議題討論結論,與相關單位研商後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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