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醫師公會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之適用限,由115年10月31日延長至同年11月15日止。最後更新時間:115/11/04發佈時間:115/11/04

目前流感疫情仍處流行期,門急診就診人次及百分比、重症通報數仍處高原期,預估流感疫情將延續至115年11月,爰將「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之適用期限,延長至115年11月15日止,並同步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如附件,修訂處以紅字呈現)。

附件檔案:

  1. 疾管新字第1150400897號

  2.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1份(11504008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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